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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1-25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输注耗材开发研究重点实验室 报告表 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滨河新城湘江西路801号院 本项目使用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大楼2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总建筑面积约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漯河市输注耗材开发研究重点实验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包括:包含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会议室、综合办公室等基础设施。 (1)废气:本项目实验废气可归为无机废气,主要包括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管道输送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建筑物楼顶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来自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前两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两次以后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废液、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外排污水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同地面清洁废水、器皿两次后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污唐江河。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废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污唐江河。
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器皿、废RO膜、废防护材料、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部门;废玻璃器皿和废防护材料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RO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处置;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2 平漯周高速铁路PLZZQ-5标段制架梁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邵堂村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邵堂村,系占用源汇区空冢郭镇邵堂村临时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站区、料仓、钢筋加工厂、构件存放区、制梁加工区、办公区及配套辅助设施。仅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PLZZQ-5标段工程——承担里程DK091+559.4~DK114+500段内2座桥梁,共计574孔,其中32.6m箱梁556孔,24.6m箱梁18孔,不对外以及其他施工单位销售。。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拌和站生产工序中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骨料投料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料场的骨料卸料粉尘、原料库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等。本项目在骨料投料粉尘废气由风机经密闭管道抽送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台搅拌机搅拌粉尘分别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进入2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呼吸口直接连接密闭集气管进入仓顶脉冲反吹式袋式除尘器(每个筒仓分别配置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本项目共设置18个仓顶脉冲反吹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出仓顶3m的排气口外排,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排放限值(不大于1.5mg/m3)。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原料库堆场扬尘采用料仓密闭,地面硬化;生产车间实行全密闭抑尘措施,搅拌机二次密闭;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厂区道路硬化,道路洒水、地面清扫等措施抑尘,厂区门口设自动车辆冲洗装置;物料转运采用密闭传送带;搅拌楼和原料库顶部分别设置1套喷雾降尘设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0.5mg/m3)要求。
(2)废水:项目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冲洗废水单独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实验室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经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降尘用水和养护用水全部蒸发,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搅拌机、砂石分离机、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来源于设备冲洗产生的废砂石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钢筋边角料、废机油和办公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备冲洗产生的废砂石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收集后用于本项目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道路的填筑加固,该部分沉渣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试验用混凝土收集晾干后可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