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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问十乡2017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的批复

2017-08-30 作者:区扶贫办

关于问十乡2017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的批复<?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问十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关于申报2017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的请示》(问政﹝2017﹞63号)收悉。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研究,原则同意你乡上报的3个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现批复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资金规模。你乡上报的3个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其中,河南明济道农产品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14万元;漯河市源汇区神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20.5万元;漯河昕旺粮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14.5万元。

二、严格项目管理。对批复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实施单位、项目内容和覆盖的贫困户;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拨付执行区级报账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只能用于扶持发展扶贫产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滞留。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风险防控,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四、严格项目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数量、覆盖户名单全部在项目涉及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乡村两级都要建立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要加强项目技术指导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效益。要严格落实带贫合同,确保贫困户增收。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乡政府要切实履行到户增收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贫困户受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问十乡2017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批复汇总表

 

源汇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

附件

问十乡2017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批复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规模

(万元)

涉及行政村数(个)

覆盖贫困户数(户)

受益人数(人)

备注

1

河南明济道农产品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

14

4

28

99

2

漯河市源汇区神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

20.5

6

41

129

3

漯河昕旺粮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带贫基地项目

14.5

6

29

94

合计

49

16

98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