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扶贫组办[2018]15号
关于问十乡2018年度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的批复
问十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关于2018年度西师村至宋庄村和骆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于上报问十乡西师村至宋庄村、骆坡村2018年度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问政[2018]58号),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关于2018年度西师村至宋庄村和骆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其中,西师村至宋庄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95.8万元;骆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9.248万元,共计投入145.048万元(中、省资金)。
二、确保项目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强化项目管理。积极实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规范项目公示公告制。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 要按照省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项目按照上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源汇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