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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源汇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2023-05-25 作者:区政数局
文件名称: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源汇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 L0C00-0101-2023-00193
发文机关: 区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05-24
发文字号: 源政办【2023】11号
发布时间: 2023-05-25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源汇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区各单位: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漯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漯政办〔2023〕16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源汇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的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本地实施规范。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有关事项要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互动,确保无缝衔接。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做好清单实施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力量,细化方案,建立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区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有序高效推进。

  

附件下载:
漯河市源汇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2023年5月24日